一、案件终本失信多久可以自动解除?
执行案件终本后,在网络查控体系查询两次,没有发现可供执行财产,应当将失信解除,解除失信需经过审批手续,不能自动解除。
二、已经终本的案件怎样找执行法官?
已经终本的执行案件,如果有新的财产线索或者被执行人的线索可以和原办案人员联系,这个看执行裁定书的署名,以及原来联系的办案人员。
确实有新的财产线索可以要求立案庭立案后由执行局恢复执行,原来执行办案人变更也会有新的办案人员。
三、合同纠纷属于何案件?
合同纠纷是民事案件,民事案件主要是关于民事权利、义务性质的纠纷,属于人民内部矛盾性质。而刑事案件则是危害社会、触犯刑律应当受到刑罚处罚的犯罪,属于阶级矛盾性质。
一般的合同纠纷是属于民事纠纷,可以提起民事诉讼,但如果涉及合同诈骗了,才会变成刑事诉讼,依法追究刑事职责。
四、有终本执行案件的企业可以注销吗?
有终本执行案件的企业是不可以注销的,由于终本执行只是终结本次案件的执行,然而实际被执行案件并没有撤销或者完结。也就是你没有履行法院判决的义务。有案在身的公司或企业是注销不了的。工商和税务那里不可能通过。你这种行为是逃避执行的行为,因此民族是不允许的。
五、终本的案件是否可以申请代位诉讼?
终本的案件是不可以申请代位诉讼的,由于中本以后也就是终止了,也就不能再次进行诉讼。
六、终本案件怎样和解?
终本案件,是指法院的执行案件,由于被执行人没有可供执行的财产,而裁定终止本次执行程序。不是指已经撤诉或者已执行。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印发《关于严格规范终结本次执行程序的规定(试行)》的通知第一条 人民法院终结本次执行程序,应当同时符合下列条件:(一)已向被执行人发出执行通知、责令被执行人报告财产;(二)已向被执行人发出限制消费令,并将符合条件的被执行人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三)已穷尽财产调查措施,未发现被执行人有可供执行的财产或者发现的财产不能处置;(四)自执行案件立案之日起已超过三个月;(五)被执行人下落不明的,已依法予以查找;被执行人或者其他人妨害执行的,已依法采取罚款、拘留等强制措施,构成犯罪的,已依法启动刑事职责追究程序。扩展资料:根据《关于严格规范终结本次执行程序的规定(试行)》第七条 当事人、利害关系人认为终结本次执行程序违反法律规定的,可以提出执行异议。人民法院应当依照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二十五条的规定进行审查。第八条 终结本次执行程序后,被执行人应当继续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被执行人自动履行完毕的,当事人应当及时告知执行法院。第九条 终结本次执行程序后,申请执行人发现被执行人有可供执行财产的,可以向执行法院申请恢复执行。申请恢复执行不受申请执行时效期间的限制。执行法院核查属实的,应当恢复执行。终结本次执行程序后的五年内,执行法院应当每六个月通过网络执行查控体系查询一次被执行人的财产,并将查询结局告知申请执行人。符合恢复执行条件的,执行法院应当及时恢复执行。第十条 终结本次执行程序后,发现被执行人有可供执行财产,不立即采取执行措施可能导致财产被转移、隐匿、出卖或者毁损的,执行法院可以依申请执行人申请或依职权立即采取查封、扣押、冻结等控制性措施。参考资料来源: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严格规范终结本次执行程序的规定(试行)
七、终本案件撤案流程?
终本案在终结执行程序之后,直接向人民申请撤销。
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严格规范终结本次执行程序的规定(试行)》
第一条:人民终结本次执行程序,应当同时符合下列条件:
(一)已向被执行人发出执行通知、责令被执行人报告财产;
(二)已向被执行人发出限制消费令,并将符合条件的被执行人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三)已穷尽财产调查措施,未发现被执行人有可供执行的财产或者发现的财产不能处置;
(四)自执行案件立案之日起已超过三个月;
(五)被执行人下落不明的,已依法予以查找;被执行人或者其他人妨害执行的,已依法采取罚款、拘留等强制措施,构成犯罪的,已依法启动刑事职责追究程序。
八、案件终本后律师还能申请调查令吗?
当然可以,先申请恢复执行案件,接着再申请调查令。
九、合同纠纷案件怎样查询?
如果是法院正在审理的案件,可以直接向办理案件的法院法官查询。如果是案件当事人也可以上中国审判流程信息公开网查询案件审理进程。
如果需要查询的是法院已经审理结束的案件,可以上中国裁判文书网查询。一般合同纠纷案件生效判决书都会上网公开。
十、合同纠纷案件是何?
合同纠纷是属于民事案件,一般是由合同当事人因财产关系或者人身关系难题产生的纠纷。当事人可以通过和解或者调解解决合同争议。当事人不愿和解、调解或者和解、调解不成的,可以根据仲裁协议向仲裁机构申请仲裁。
涉外合同的当事人可以根据仲裁协议向中国仲裁机构或者其他仲裁机构申请仲裁。
当事人没有订立仲裁协议或者仲裁协议无效的,可以向人民法院起诉。
当事人应当履行发生法律效力的判决、仲裁裁决、调解书;拒不履行的,对方可以请求人民法院执行。
因合同纠纷提起的诉讼,由被告住所地或者合同履行地人民法院管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