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采矿权不予延续的几种情形?
釆矿权不予延续有下面内容几种情形:1.可利用资源储量己用完,资源枯竭。
2.具有严重违法形为。
3.企业不能履行矿权人应承担法定义务。
4.发生较大安全生产事故。
5,矿区范围存在于生态红线以内。
6.存在矿权争仪及纠纷。存在以上条款的采矿权天然资源主管部门会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做出不予延续或延迟延续的行政决定。
二、要求必须将劳动合同延续至相应情形消失时才能终止是何意思?
当单位与员工签订的劳动合同期,单位是有单方面选择终止劳动合同的权利,但《劳动合同法》规定当员工有四十二条情况的,应当等相应的情况消失才能终止劳动合同。
例如本来书面合同应在2015年5月1日终止,但此时员工在哺乳期内哺乳期10月1日结束,那么原来签订的合同就不能在5月1日的时候单位提出终止而应该顺延10月1日哺乳期满单位才提出终止。第四十二条劳动者有下列情形其中一个的,用人单位不得依照本法第四十条、第四十一条的规定解除劳动合同:
(一)从事接触职业病危害作业的劳动者未进行离岗前职业健壮检查,或者疑似职业病病人在诊断或者医学观察期间的;
(二)在本单位患职业病或者因工负伤并被确认丧失或者部分丧失劳动能力的;
(三)患病或者非因工负伤,在规定的医疗期内的;
(四)女职工在孕期、产期、哺乳期的;
(五)在本单位连续职业满十五年,且距法定退休年龄不足五年的;
(六)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第四十五条劳动合同期满,有本法第四十二条规定情形其中一个的,劳动合同应当续延至相应的情形消失时终止。然而,本法第四十二条第二项规定丧失或者部分丧失劳动能力劳动者的劳动合同的终止,按照民族有关工伤保险的规定执行。
三、劳动合同无效的七种情形?
劳动合同在下面内容几种情形下无效。
如约定试用期超过6个月,不购买社会保险等。
2、采用胁迫、乘人之危的手段,以损害生活、健壮、荣誉、名誉、财产等强迫对方签订的劳动合同。如合同期满后强迫续订劳动合同。
3、采用欺诈的手段,故意隐瞒事实,使对方在违背真诚意思的情况下订立的合同。如虚假承诺优厚的职业条件。
4、订立程序形式不合法的劳动合同。如双方当事人未经协商,或者未经批准采取特殊工时制度等。
5、违反劳动安全保护制度。如约定劳动者自行负责工伤、职业病,免除用人单位的法律职责等。
6、违反规定收取各种费用的劳动合同。如强制收取培训费、保证金、抵押金、风险金、股金等。
7、主体不合格的劳动合同。如招用童工、冒签合同等。
8、侵犯婚姻权利的劳动合同。如规定合同期内职工不准恋爱、结婚、生育。
9、侵犯健壮权利的劳动合同。如约定职业时刻超过法律规定,损害劳动者正常休息休假。
10、侵犯报酬权利的劳动合同。如加班不支付加班工资,支付低于最低工资标准的工资等。
11、侵犯自主择业权利的劳动合同。如设定巨额违约金、培训费,限制职工流动。
12、权利义务显失公平的劳动合同。如设定无偿或不对价的竞业禁止条件等
四、劳动合同延续工龄的条款怎样写?
劳动合同中的延续工龄条款应明确规定员工的工龄计算技巧,如计算起始时刻、是否包括离职再入职等;同时注明在劳动合同续签或者另签合同的情况下,员工的工龄应自动延续,以保障员工的劳动权益。具体的条款可根据雇主和员工的协商情况进行确定。
五、哪些情形属于违法解除劳动合同?
第一种情形:法律明确规定不得解除劳动合同但用人单位强行解除的。
主要指劳动者有下列情形其中一个,用人单位依照《劳动合同法》第40条、第41条的规定解除劳动合同的。
1、从事接触职业病危害作业的劳动者未进行离岗前职业健壮检查,或者疑似职业病病人在诊断或者医学观察期间的;2、在本单位患职业病或者因工负伤并被确认丧失或者部分丧失劳动能力的;3、患病或者非因工负伤,在规定的医疗期内的;4、女职工在孕期、产期、哺乳期的;5、在本单位连续职业15年,且距法定退休年龄不足5年的;第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第二种情形:在劳动者不符合《劳动合同法》第39条、第40条规定的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的情形,而用人单位以此为由解除劳动合同的。
第三种情形:用人单位违法裁员的。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三十九条用人单位单方解除劳动合同(过失性辞退)劳动者有下列情形其中一个的,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一)在试用期间被证明不符合录用条件的;(二)严重违反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的;(三)严重失职,营私舞弊,给用人单位造成重大损害的;(四)劳动者同时与其他用人单位建立劳动关系,对完成本单位的职业任务造成严重影响,或者经用人单位提出,拒不改正的;(五)因本法第二十六条第一款第一项规定的情形致使劳动合同无效的;(六)被依法追究刑事职责的。
六、因单位缘故致使劳动合同不能履行是否属于违法解除劳动合同的情形?
无论兄弟们好:依据《劳动合同法》第三十八条 用人单位有下列情形其中一个的,劳动者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一)未按照劳动合同约定提供劳动保护或者劳动条件的; (二)未及时足额支付劳动报酬的; (三)未依法为劳动者缴纳社会保险费的; (四)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违反法律、法规的规定,损害劳动者权益的; (五)因本法第二十六条第一款规定的情形致使劳动合同无效的; (六)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劳动者可以解除劳动合同的其他情形。 用人单位以暴力、威胁或者非法限制人身自在的手段强迫劳动者劳动的,或者用人单位违章指挥、强令冒险作业危及劳动者人身安全的,劳动者可以立即解除劳动合同,不需事先告知用人单位。第八十五条 用人单位有下列情形其中一个的,由劳动行政部门责令限期支付劳动报酬、加班费或者经济补偿;劳动报酬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的,应当支付其差额部分;逾期不支付的,责令用人单位按应付金额百分之五十以上百分其中一个百下面内容的标准向劳动者加付赔偿金: (一)未按照劳动合同的约定或者民族规定及时足额支付劳动者劳动报酬的; (二)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支付劳动者工资的; (三)安排加班不支付加班费的; (四)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未依照本法规定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的。因此,无论兄弟们可以以单位违法,单方解除劳动关系,请求支付补偿金。
七、根据劳动合同法的规定,用人单位可以单方面解除劳动合同的情形有?
用人单位可以单方解除劳动合同的情形有:
①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一致的;
②劳动者在试用期间被证明不符合录用条件的;
③劳动者严重违反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的;
④劳动者严重失职,营私舞弊,给用人单位造成重大损害的;
⑤劳动者同时与其他用人单位建立劳动关系,对完成本单位的职业任务造成严重影响,或者经用人单位提出,拒不改正的;
⑥劳动者致使劳动合同无效的;
⑦劳动者被依法追究刑事职责的;
⑧劳动者患病或者非因工负伤,在规定的医疗期满后不能从事原职业,也不能从事由用人单位另行安排的职业的;
⑨劳动者不能胜任职业,经过培训或者调整职业岗位,仍不能胜任职业的;
⑩劳动合同订立时所依据的客观情况发生重大变化,致使劳动合同无法履行,经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未能就变更劳动合同内容达成协议的。
以上就是根据根据《劳动合同法》,用人单位可以单方面解除劳动合同的所有情形。法律依据: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法律规定
第三十六条 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一致,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第三十九条 劳动者有下列情形其中一个的,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一)在试用期间被证明不符合录用条件的;(二)严重违反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的;(三)严重失职,营私舞弊,给用人单位造成重大损害的;(四)劳动者同时与其他用人单位建立劳动关系,对完成本单位的职业任务造成严重影响,或者经用人单位提出,拒不改正的;(五)因本法第二十六条第一款第一项规定的情形致使劳动合同无效的;(六)被依法追究刑事职责的。
第四十条 有下列情形其中一个的,用人单位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劳动者本人或者额外支付劳动者一个月工资后,可以解除劳动合同:(一)劳动者患病或者非因工负伤,在规定的医疗期满后不能从事原职业,也不能从事由用人单位另行安排的职业的;(二)劳动者不能胜任职业,经过培训或者调整职业岗位,仍不能胜任职业的;(三)劳动合同订立时所依据的客观情况发生重大变化,致使劳动合同无法履行,经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未能就变更劳动合同内容达成协议的。
八、哪些情形下劳动合同期满后应当续延?
劳动合同期满,有下列情形其中一个的,劳动合同应当续延至相应的情形消失时终止: (一)从事接触职业病危害作业的劳动者未进行离岗前职业健壮检查,或者疑似职业病病人在诊断或者医学观察期间的; (二)患病或者非因工负伤,在规定的医疗期内的; (三)女职工在孕期、产期、哺乳期的; (四)在本单位连续职业满十五年,且距法定退休年龄不足五年的; (五)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温馨提醒:第一种情形顺延至检查完毕或观察完毕;第二种情形顺延至医疗期满;第三种情形顺延至哺乳期满。
九、劳动合同日期 延续一年格式设置?
聘用合同有效期一年也是用人力资源部门印刷的民族劳动合同统一标准。只是签订聘用期为一年。
十、情形的近义词答案?
近义词:景象,境况
情,普通话读音qíng。“情”的基本含义为外界事物所引起的喜、怒、爱、憎、哀、惧等心理情形,如心情;引申含义为专指男女相爱的心理情形及有关的事物,如爱情。
在现代汉语使用中,“情”字多用作名词实情,情况,如内情(内部情况)。